中国信通院携手方圆,共推金砖优品码赋能金砖国家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4年11月26日,第二届“标准·认证+”论坛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副总工程师高琦受邀参加大会。
会上,高琦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冀晓东代表双方参与了金砖优品码合作签约仪式,未来双方将围绕“金砖优品码”开展标准研制、技术研究、检验检测评估、可信认证、标识赋码、品牌推广、人才培训及“金砖优品码”产业生态联盟建设等深度合作,为金砖优品码的建设成长和标准认证互通实现双向赋能。会议同期,中国信通院发布了金砖优品码《通用品牌管理办法》。
基于金砖优品码,从此优质产品在金砖国家间有了“畅行证”!
随着2023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成功举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迈入新阶段。为响应金砖合作发展号召,厦门积极推进金砖创新基地建设。针对厦门本地产业特色及金砖产业国际合作基础,中国信通院依托金砖创新基地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星火·链网”超级节点(厦门))创建“金砖优品码”典型应用,联合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打造合作生态,推进检测认证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商品检测认证、跨境商品溯源、绿色供应链金融等场景提供专业服务,力图通过一套标准化赋码体系贯通国内外全产业环节,推进数据要素跨系统、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域共享,形成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案例,服务更多“金砖+”国家,助力金砖国家数字经济、制造业数字化等领域合作迈进深水区。
“金砖优品码”自启动运营以来,已入驻企业148家,赋码商品数量达386万多件,并获得了“2023金砖国家工业创新大赛新星奖”等多项奖项。
构建金砖优品码线上线下双平台,推广首批典型产品。
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开展“金砖优品码美妆选品中心”合作。通过整合商会贸易数字化平台资源与金砖优品码平台能力,在金砖优品码平台上创建“金砖优品码美妆选品”线上专栏,重点展示“金砖+”国家优质美妆品牌产品,同时基于“星火·链网”超级节点(厦门)可信存证及溯源服务能力,为美妆产品提供“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全链路贸易信息追溯能力,提升产品信息在国际贸易流通中真实性、透明性。此外,筹备在广州白云美妆广场开设线下“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体验馆”,以直接便捷的产品服务提升消费者对“金砖优品码”优选美妆产品的感知度,同时通过线上下单和线下体验等方式,整合线上线下平台为美妆产品提供一个更好销售与消费体验渠道。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
联合厦门海丝知识产权电子务公司围绕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及知识产权开展合作。一是共同构建地理标志产品赋码管理体系。遴选具有福建区域特色的地标产品作为优先赋码对象,针对不同行业特征及企业共性需求,优化赋码管理体制,通过为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金砖优品码”,实现产品全链条信息记录与追溯,增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二是逐步深化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申请、存证及保护工作。推动海丝商品知识产权备案系统与金砖优品码平台对接,依托区块链不可篡改性和智能合约功能,提升产品知识产权申请、存证工作效率,不可篡改的数字化存证能力可为知识产权追溯及维权提供可信佐证,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三是共同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与产品出海。参考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的应用经验及成果,对接贸促会等金砖国家机构,基于国际规则和贸易惯例,共同编制金砖优品码赋码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力图将金砖优品码打造成多国互认的“经济数字护照”,通过评价标准“优中选优”,为优质地标产品赋予“金砖优品码”,为获得地理标志使用授权的金砖国家企业“增信赋能”,帮助金砖国家企业产品提高国际市场认可度和产品溢价能力。
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发布
为规范“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标识管理,进一步推进“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建设,保障品牌声誉,提升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会上,信通院东南创新中心(厦门)有限公司负责人袁煜明发布了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提出由中国信通院负责“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标识管理工作,明确了金砖优品码的申请与准入条件。
金砖优品码的申请
1、申请企业应符合《“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诚信经营,近3年来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产品及生产技术符合国家环保、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2)申报单位依法纳税;
(3)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申报单位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4)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5)具备与其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
(6)申报产品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7)申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负面清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企业应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金砖优品码”标识授权使用期限为三年。使用“金砖优品码”标识的企业,如在期满后要继续使用标识,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内向信通院提出继续使用申请。信通院按规定进行审查,对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允许企业继续使用标识。
金砖优品码的评定与授权使用
1、通过授权评定的企业,应在授权范围内规范使用“金砖优品码”公用品牌标识。
2、标识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如下:
(1)授权企业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标识;
(2)获得授权的产品,可以在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中使用“金砖优品码”标识。“金砖优品码”标识只能使用在被授权的产品上,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3)授权企业发生重大变更时,未经管理机构确认,不得继续使用标识。
3、“金砖优品码”标识由授权企业按标识式样自行印制。授权企业使用“金砖优品码”标识,图形必须准确、完整,可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印刷在物体上,其底色不得影响标识的色样,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4、“金砖优品码”评定标准有重大修订或者评价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信通院认为应重新组织评定的,应重新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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